| 11月26日讯 为确保市民用药、用械安全,即日起至今年年底,济宁市将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。
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将重点查处生产销售假劣药品、医疗器械、过期失效药品、霉烂变质药品的不法行为;重点查处无证经营、超范围经营、挂靠经营,及买卖、出租、出借或变相买卖、出租、出借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、柜台和吸纳他人挂靠经营、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;重点查处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、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;重点查处药品经营企业、个人诊所超范围经营和使用疫苗的行为。
对于检查整改不达标的,将给予整改时间,对整改后经检查仍不达标的,无限期停业整改,直至吊销经营许可证。(记 者 高建璋) |